一
1973年11月,时任法律事务部部长任建新(左二)率中国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赴瑞士日内瓦出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体会议第二次会议,建立了中国与该组织的直接联系,开始了中国建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初探索
二
1973年11月,与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访华代表团首次商谈两国仲裁机构建立业务联系与合作等事宜
三
1974年4月1日至5日,海事仲裁委员列席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0届大会
四
1978年12月9日,海事仲裁委员会与日本海运集会所海事仲裁委员会在北京签署《关于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中日海运争议的议定书》
五
1981年2月23日至3月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举办专利代理讲习班
六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派员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关于讨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问题的大会,并作发言
七
1984年1月16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仲裁案件
八
1984年3月27日,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组织召开记者招待会
九
1984年7月16日,开办涉外专利代理业务开业招待会
十
20世纪80年代,商标代理处工作人员在会机关办公楼综合档案室为企业提供商标代理服务
(来源:《贸促春秋》等相关资料)